政策文件 | 工信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《“机器人+”应用行动实施方案》
2023-02-10导 读
2023年1月18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教育部、公安部等十七部门印发《“机器人+”应用行动实施方案》,提出到2025年,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,服务机器人、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,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。聚焦10大应用重点领域,突破100种以上机器人创新应用技术及解决方案,推广200个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、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,打造一批“机器人+”应用标杆企业,建设一批应用体验中心和试验验证中心。推动各行业、各地方结合行业发展阶段和区域发展特色,开展“机器人+”应用创新实践。搭建国际国内交流平台,形成全面推进机器人应用的浓厚氛围。
关于印发“机器人+”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
工信部联通装〔2022〕187号
工业和信息化部
教育部
公安部
民政部
财政部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
住房城乡建设部
交通运输部
农业农村部
卫生健康委
应急部
市场监管总局
能源局
国防科工局
邮政局
矿山安监局
药监局
2023年1月18日